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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东莞市福彩近日表示,为进一步促进东莞市福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,激发销售人员的销售热情,稳定福彩行业销售队伍,同时更好地推广“快乐8”游戏销售,东莞市福彩中心制定了《东莞市福利彩票“快乐8”游戏销售激励方案》,对全市“快乐8”游戏试点投注站实行激励措施。
激励措施时间为3月至5月,以30个自然日为一个周期,共开展两个周期,对试点投注站在激励措施执行期间的“快乐8”游戏销售日均销量分档次发放激励金。
激励标准
第一档:日均销量在3000元(含3000元)以上的,对该福彩投注站销售人员发放销售激励金2000元。
第二档:日均销量2000元(含2000元)以上至3000元的,对该福彩投注站销售人员发放销售激励金1500元。
第三档:日均销量1000元(含1000元)以上至2000元的,对该福彩投注站销售人员发放销售激励金1000元。